法律分析:
夫妻換車條件妻子,所需材料及手續:
1、申請人為夫妻;
2、雙方均已合法取得駕照;
3、本市沒有登記在配偶名下的機動車。北京停止轉移夫妻
法律依據:《北京市小型客車數量管理規定》
第三十五條:夫妻辦理車輛變更、離婚、財產分割登記并辦理車輛過戶登記時,婚姻關系已存在一年,受讓人姓名已過期。如果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型客車,受讓方不需要索引證明。
第二十三條 其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小型客車有兩輛以上的,可以變更或者轉移登記給在本市沒有小型客車登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受讓人不需要指標證明文件,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屬于本細則第十條“住所在本市的個人”;京牌過戶
(二)與車輛登記車主的親屬關系已存在滿一年。
如果您名下有多個車牌,而您的孩子、父母和配偶正在為抽獎而煩惱,您可以申請將您名下的多余車牌轉讓給他們。
在本市未登記姓名的乘用車的配偶、子女或父母變更或轉讓登記須符合以下條件:
1、屬于“戶籍在本市的個人”,包括:
●戶籍在本市的人;
●北京駐軍現役軍人和武警;
●港澳臺居民,持有有效身份證件并在北京居住一年以上的華僑和外國人;
●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和居留許可》,未在本市登記的人員。
2、與車輛登記所有人的親屬關系存在一年以上。http://www.zzlms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