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二手車交易完成后,賣方應當交付車輛、車牌和車牌及時向買家提供車輛法定證件和證件。
車輛的法定憑證和憑證主要包括:
(1)《機動車登記證》;
(2)《機動車駕駛證》;
(3)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北京車牌過戶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5)養路費繳納證明;
(6)車船使用完稅證明;
(7)車輛保險單。
原車牌不能轉讓給別人,只能轉讓給車主的新車信息。也就是說,即使車牌號轉讓給其他車輛,12個月內車牌號仍屬于原車主。
12個月后,車牌將進入車牌資源庫。根據《機動車登記條例》第五十二條,機動車登記申請過戶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時,必須變更過戶號,只有卡車和其他貨運車輛可以保留原來的號碼。
《機動車登記條例》第五十二條,機動車登記過戶或者注銷后,原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管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申請新購機動車登記時卡號。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應當在轉讓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12個月內提出申請;
(2)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1年以上;
(3)對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和交通事故已查處。
購買不同車牌的二手車,如果要將車輛放在當地的車牌上,需要轉檔,該文件是汽車的文件。過戶只是為了改變車主的身份,證件就是把a車的證件拿出來給b車解決。
所需資料:
延期號、車牌、登記證、購車或改票發票原件、價目表、買賣雙方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轉讓合同(男戶:粘貼客戶復印件身份證)和復印件(登記證明、每份發票、原車主身份證、2輛車、買方身份證)、買賣雙方的委托書和“機動車轉讓登記表”。
如賣家公眾號需提供資金發票、法定代理人、簽約賣家公章。
如果買家公眾號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買家合同章、機動車過戶登記表公章。
過戶過程中:
分機號:去到換乘大廳前的分機號碼獲取分機號碼,表示車輛正在離站;
定價:拿駕照、登記證、分機號、大額票據或改裝證明看車價,說明車子要開走;
取門牌號:廳門根據車牌號選擇轉機;
手續:辦理轉機手續時,加一份同城駕照復印件;
證件:到窗口,上交委托書、《機動車轉讓申請表》、駕照、買車證及2份、登記證、車牌號、牌照費,領取收據。
在證書送達后3個工作日內向車輛管理處報告。
臨時牌照:車輛管理部門向車主發放臨時牌照。
入境地點:機動車到達目的地后,由車輛主持證件到相關單位辦理中轉手續。http://www.zzlms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