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提交申請:每年1月1日-3月8日和8月1日-10月8日,申報期間可以提交兩次申請,且只能提交一次北京牌乘用車可在一個申請期內變更或轉讓。申請經審核通過,車輛管理部門完成車輛變更、過戶登記手續后,可以繼續申請其他車輛的變更、過戶登記;
2、填寫申請:需填寫車輛信息(車牌號、車架號)、車輛登記車主信息、收件人身份信息,相關信息必須如實填寫;也可由申請人(轉讓方)攜帶有效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到各區最近的外辦窗口申請;
3、意向確認:申請人信息全部填寫并核對后,確認意向。人臉識別認證可通過微信或支付寶進行,發送方和接收方均通過后方可提交申請。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 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1)更換;
(2)更換發動機;
(3)更換車身或車架;
(4)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5)機動車經營變更為非經營性機動車或非經營性機動車為商用車等;北京車牌
(6)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您可以向登記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于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十日內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更改后的天數;發生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申請調出前完成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涉及車輛的交通事故的處理。http://www.zzlms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