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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車牌過戶給妻子離婚能要回來嗎-婚內妻子把車過戶給我,離婚了法院把車判給她北京指標我還能留下嗎?

    日期:2021-12-12 閱讀量:

    夫妻共同財產。只是車主換成了你的名字而已。離婚期間分割的財產應包括您名下的汽車。法院判給誰就屬于他。你離開它是錯誤的。

    如果債權人認為您的離婚涉嫌轉移財產損害債權人利益,您可以請求法院撤銷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配內容。北京車牌過戶

    ?離婚后北京車牌過戶給老婆能拿回來?房子過戶給老婆能拿回來嗎?

    1、如果雙方協議離婚,且離婚協議中明確規定了房屋的歸屬,同時完成房屋過戶,離婚后房屋不得歸還;

    2、如果在婚姻關系中,男方將其名下的房屋轉讓給女方屬于房屋改名或更名行為,不改變兩人共有房屋的法律地位。離婚時需要房子。由于夫妻共同財產是分割的,離婚時如果沒有具體的分割,離婚后的財產糾紛可以在離婚后申請分割。

    補充:如果您和雙方在婚姻期間簽訂了夫妻財產協議,并且房子已經按照夫妻財產協議轉讓,離婚后房子不能返還;

    [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2條配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配偶的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配偶: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知識產權所得;

    (4)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配偶一方的動產:

    (1)配偶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補償或補償;

    (3)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的僅屬于一方的財產;

    (4)專供一方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屬于一方的財產。

    第一百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分別共有或者部分共有或者部分共有。協議應以書面形式作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二條、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姻關系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達成的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http://www.zzlms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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