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車牌轉讓的最新規定是:
1、條例;
2、《北京市乘用車數量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年度修訂);
3、《實施細則》解釋等
PS:當單位和個人申請本市乘用車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檢查的材料和內容為:
1、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稅費免檢證明;
2、二手車銷售發票;
3、車輛贈與公證;
4、其他需要核對的材料和內容。
法院決定車輛可以申請轉讓。但車牌不允許轉讓。北京車牌過戶
《關于車牌轉讓的規定》 《機動車登記》:
第21條被沒收拍賣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機關,或者經仲裁機構依法仲裁,或者經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的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時,原機動車所有人未向現任機動車所有人提供機動車登記證、車牌或者行駛證的,機動車所有人在辦理過戶登記時應當提交人民法院未取得的證明。機動車登記證、車牌號或者駕駛證《協助通知書》,或者人民檢察院或者行政執法部門出具的未取得機動車登記證、車牌號或者駕駛證的證明。機動車管理處應當公告原機動車登記證、車牌或者行駛證作廢,并在辦理過戶登記的同時補發機動車登記證。http://www.zzlms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