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轉讓,但沒有法律保護。表面禁止,車牌不能轉讓,跟著你一輩子。
車牌出租、轉讓違法。私下與他人簽訂租賃協議或買賣協議,借用有指標人的姓名購買車輛,屬于借用他人姓名購買車輛。車輛的所有權屬于自己,但存在承擔實際駕駛人法律責任的風險。
北京車牌不可轉讓。
根據《北京市小型乘用車總量管理規定》:
第47項指標不得轉讓。車牌租賃
更新后的指標只能用于與原車性質相同的車輛登記。單位和個人取得其他指標后,方可用于符合申請條件的車輛登記。
可申請更新指標的個人,在提交申請前,如果放棄更新指標資格并符合申請增量指標的條件,則可以申請增量指標。
《北京市小型客車總量控制管理條例》規定:
第十二條個人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增量指標:
本市居住,包括:
(1)本市居民;
(2)持有本市有效《北京市引進人才居留許可證》的非本市居民;
(3)持有本市有效《北京市居住證》或《北京市臨時居住證》,并已在本市繳納(不含補充繳費)社會保險的非本地居民過去兩年(含)現役軍人;
(4)持有有效身份證件并在本市連續居住兩年以上且每年居住滿12個月的港澳臺居民、華僑和外國人。http://www.zzlms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