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在收到申請前,應到測繪部門申請房屋面積測繪,并領取結果;
2、申請人已準備好在受理窗口申請注冊;
3、受方對回執進行預審后立案受理,預約過戶時間,涉及抵押(抵押),同時接受抵押登記,出具《不動產申請回執》登記”;
4、辦案人員根據需要對材料進行審核,并進行現場檢查評估;
5、申請人到轉賬窗口領取繳費單,并按照預約的轉賬時間繳納相關稅費;
6、申請人持稅務發票在過戶窗口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它是抵押(抵押)同時接受其他認股權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應當載明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第四十二條規定:不動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相應轉移。
作為受讓方的兒童及家長還需滿足“個人戶籍在本市”的條件,且必須與車輛相連登記業主之間的家庭關系已持續一年。
注意: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有關規定,對車主的年齡和持有駕照沒有限制。北京車牌變更為兒女程序
個人名下在京登記的小型客車有2輛及以上的,自2021年起可通過小型客車指標控制管理信息系統網站在線申請,并向符合條件的配偶和子女提交申請,父母轉讓登記車輛。申請時間為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和8月1日至10月8日。申請提交并經公安、民政等部門批準后,即可到公安交管部門辦理車輛過戶登記。京牌過戶
1、增加分戶應用指標分配渠道。指標有兩類,普通指標:“無車戶”和同池個人;新能源指標:“無車家庭”按分數排序。
2、指標配置偏向“無車家庭”。新能源指標:2021年60%分配給“無車家庭”,2022年70%分配給“無車家庭”,2023年80%分配給“無車家庭”;一般指標:通過家庭積分,優先考慮“無車家庭”。“車族”的中獎概率遠高于個人。
3、指標配置變化的頻率。由月申請調整為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集中申請;從每年6次到3次,其中新能源指標在5月分配,新能源指標在6月分配,通用指標在12月配置。
4、鼓勵存量汽車“以電代油”。以普通乘用車配額購買的新能源乘用車售出或報廢后,仍可申請普通乘用車換新配額。
5、取消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限。車輛售出或報廢后,12個月內不再需要申請更換指標。
6、一個人只能選擇一個更新指標。名下擁有多輛汽車的個人在更新車輛時只能選擇申請一個更新指標,多余的車輛可以轉讓給符合一定條件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進行登記。
7、新增制造企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以“完成固有資產投資”為條件申報指標。http://www.zzlmsq.com/